政策及程序
学术诚信政策(.pdf)
学术诚信程序(.pdf)
学生申诉程序
申诉理由:
- 一个分数,当学生认为它涉及错误,欺诈,恶意或无能。
- 恐吓或骚扰的行为或威胁。
- 身体攻击的行为或威胁
- 不考虑大学程序中规定的学术正当程序而采取的武断行动或施加的制裁。
- 违反学校政策规定的学生权利的行为。
提出申诉
学生应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诉:
- 与教员、管理人员或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非正式磋商。
- 与上述人员的主管协商。
- 向教务副校长提交一份签名声明,说明申诉的时间、地点和性质。
- 教务处副校长将决定是否有足够的理由举行听证会。
- 如果确定有必要举行正式听证会,学术事务副校长应在十(10)天内发起。
有关申诉程序的进一步信息,请联系助理学监/教务副校长(A-1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