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办公室

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办公室概述

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办公室的目的是维护大学社区的一般福利。圣巴巴拉城市学院努力使校园社区成为一个学习和工作的地方,在那里人们被对待,对待彼此,尊重和礼貌。学院将学生的司法过程视为一种学习经历,可以使学生成长,并使他们了解自己在学院社区和周围社区中的责任和特权。

使命宣言

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办公室的使命是通过其预防、行为和问责实践,在圣巴巴拉城市学院建立一种关怀道德。建立“关怀伦理”有助于提供一个安全,尊重和支持的社区,在这里,学生,家长,教职员工将受到挑战,发展他们的批判性思维,价值观,与社区的联系,认同感,对独立和相互依存的理解以及多元文化意识。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的“关怀伦理”模式是一种全面的方法,使社区成员关注他们的行为和责任,认识到在个人社区中对自己和他人的关注可以产生强大的影响。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办公室的价值观、功能实践和计划支持这一整体模式,并展示了帮助学生发展的努力,并在整个大学社区为积极、成功和尊重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做出贡献。

学习目标

我们在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方面的目标是,学生通过在我们的过程中的经验,将在以下方面成长:

1. 智力成长:学生将更好地理解他/她的个人行为的后果和潜在后果,并将学习制度政策的目的。他/她将运用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并最终获得学位。

2. 澄清价值观:学生将学习他们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学生将表现出道德发展,遵守学校政策,不再违反政策。学生将了解制度政策所反映的制度价值。学生将更好地理解个人诚信的重要性。在我们的过程中,学生将被要求审视他/她的信仰、道德和价值观。学生将能够阐明他/她的个人道德和价值观,将与这些道德和价值观一致的行动,并做出反映他/她的信仰的决定。

3. 社会责任:学生将对大学社区和其他地方做出积极贡献。理解并参与相关治理制度,理解、遵守并参与社区、社会和法律标准或规范的发展、维护和有序变化。

权威

圣巴巴拉城市学院董事会负责管理圣巴巴拉城市学院。为了进一步履行这一职责,董事会有权采纳和执行其认为对圣巴巴拉城市学院的运作、控制和管理必要的规章制度。《教育法典》第66300条规定,董事会应制定具体的规则和条例来管理学生的行为。这些政策的副本在注册时提供给每个学生,副本也可在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办公室,CC - 222。校董会通过的学生行为标准包括与圣巴巴拉城市学院学生的行为标准有关的规定。参与纪律处分过程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应遵守圣巴巴拉城市学院学生行为标准中所阐述的标准。不符合学生行为标准的学生将受到学生行为标准中列出的一项或多项纪律处罚。学生不得因从事被禁止的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除非该学生已经获得了符合某些最低限度程序正当程序标准的听证会机会。已起草学生行为政策,以建立符合程序正当程序要求的纪律听证程序。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办公室(“OSCCR”)被授权制定和管理本政策。有关本守则或其任何条款的解释的任何问题,应直接向教育项目主任作出最终决定。有关行为问题的问题应直接向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办公室提出。

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办公室的价值观为反映机构价值观的项目和实践提供了一个框架。学生司法事务办公室的价值观是:公民责任和学生参与;所有学生的教育和发展;尊重、尊严和公平;社会公正;责任、问责和批判性思维;公平、诚实、正直

管辖范围内

1. 本政策规管:

  1. 发生在或与大学财产有关的学生行为,或在校园外的官方活动和大学赞助的项目中发生的行为。学院财产定义为学院拥有或拥有、使用或控制或由学院预算资助的土地、建筑物和设施。
  2. 如果发生在学院财产之外的学生行为:(1)对学院社区任何成员的健康、安全或保安或学院的使命产生不利影响,则受本政策的约束;或(2)涉及学院的任何记录或文件。

2. 根据本政策提起的诉讼与可能涉及同一事件的民事或刑事诉讼是分开的。在刑事或民事诉讼悬而未决的情况下,学院的调查或行为诉讼不得推迟,除非主管教育项目的院长另有决定。

3. 学生无故缺席和/或没有回应行为处理程序并不妨碍学院继续进行行为处理程序。

 

学生的权利和责任

圣巴巴拉社区学院区的存在是为了促进知识,追求真理,学生的发展和社会的普遍福祉。这只能在一个有适当的教育机会和学术自由的环境中实现,包括教学自由和学习自由,在一个鼓励学生发展他们的批判性判断和从事自由探索真理的环境中。

 

为了实现追求这些目标所必需的环境和条件,圣巴巴拉城市学院制定了一项关于学生权利和责任的政策。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的学生可以向适当的系主任或行政人员投诉。学院的组织结构提供了适当的申诉级别,通过这种申诉可以被追究。这一过程的例外是那些涉及州条例、《民权法案》第六章和第七章、《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章和《1973年康复法案》第504节的投诉。地区合规事务专员负责处理这些范畴内的投诉。学生对其他学生行为的投诉由负责教育项目的副院长处理,并根据学院的学生行为标准和正当程序进行处理。

 

作为涉嫌违反学生行为标准的潜在当事人或证人的所有学生都有责任认真参与行为过程。学生有责任通过电话或亲自与调查人员合作和讨论事件,遵守规定的最后期限,参加预定的会议,并参与所有诉讼程序。

 

未能履行这些职责可能会导致在没有学生参与的情况下做出决定,或者可能导致学生因未能遵守学院官员的指示而被指控。被指控的学生有责任寻求修改任何刑事或民事限制令,以允许完成学生行为标准中定义的任何行为过程。